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6.当被问及他们所住的房屋时,他们说,这些房屋都很低矮,是木质结构的,屋顶是平的,被倾斜而下的带子所围绕。丈夫和妻子住在前面,孩子住在隔壁,男女仆人住在后面。关于他们的食物,他们说,他们将牛奶和水掺在一起喝;牛奶是从奶牛获得的,这些奶牛毛茸茸的,就像我们的绵羊。关于他们的生活,他们说,他们赤身行走,并不因赤身而感到羞耻。他们的来往仅限于同一个家族中的人当中。
964.还有一种裹尸布或面纱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可以说被裹在一块布里面,以至于他们觉得自己的手、脚和身体都被束缚住;一种解开自己的强烈欲望被注入他们。这种人因只被包裹了一次,故以为自己很容易解开。但当他开始解开自己时,那布却变得越来越长;而解开的过程无止境地持续下去,直到他到了绝望的地步。
4139.“又不容我与儿子和女儿亲吻”表照那居间或中间良善所想的在自由状态下的分离。这从“亲吻”、“儿子”和“女儿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亲吻”是指出于情感的结合(参看3573, 3574, 3800节),所以“不容亲吻”表示分离;“儿子”是指真理;“女儿”是指良善,如前面数次所述。因此,就真理与良善而言,所指的是分离。这种分离照那居间或中间良善所想的在自由状态下发生,这一事实可参看前面所述(参看4136, 4137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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